吉隆坡:一名46岁的男子在承认故意伤害妻子的指控后,被判入狱两年。
周五(11月10日),畜牧农民伊斯梅尔·易卜拉欣(Ismail Ibrahim)在法庭上向法官赛义夫·萨约蒂(Saiful Sayoti)宣读了指控后,没有对指控提出异议。
他被控于周二(11月7日)晚上9点10分左右在Gemencheh的一家快餐店附近对他47岁的教师妻子实施猥亵。
伊斯梅尔是根据刑法典第323条被起诉的,该条文规定,如果被判有罪,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,或两者兼而有之。
这项指控是与同一立法的第326A条一起宣读的,该条规定对配偶造成伤害的刑期可延长至第323条规定的最高刑罚的两倍。
根据案件的事实,当被告走近她时,Ismail的妻子正在等巴士返回她在登嘉楼的家乡。
他们发生了争执,伊斯梅尔开始勒死受害者。
他还把她的头往墙上撞了好几次,还打了她的脸。
有几位目击者目睹了这次袭击。
受害者随后被送往Gemencheh健康诊所,在那里她因前额受伤缝了两针,并接受了其他治疗。
Muhammad Amirul Noor Hashimi在被告无人代表的情况下被起诉。